19歲女騎士夜歸遇狼 她用這招報仇捕狼
19歲女騎士夜歸遇狼,她假意介紹工作讓他賺錢買春解慾,順利報警捕狼送辦,法院判狼4年徒刑。(示意圖)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陳姓男子偷機車尋找猥褻對象,尾隨並攔下19歲女騎士,強拔她的機車鑰匙,對她上下其手說「我很久沒有做那個」,嚇得被害人棄車逃跑,後來被害人強忍鎮定,佯裝幫找工作賺錢解慾,陳男求職時落網,今遭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104年12月竊騎1輛機車,尾隨19歲女騎士至大寮區光明陸橋,將她攔下詢問為何夜歸,並趁機拔下她的機車鑰匙,再下車正面抱著被害人,隔著衣服摸胸猥褻,女騎士驚嚇不已,最後棄車逃逸,被告持瑞士刀追上,雙方拉扯爭奪鑰匙,又遭被告突襲摸胸。
被告邊說「幫我一下」邊抓女騎士的手摸他的下體,還不斷對女說「妳可不可以幫我,因為我很想要...」,被害人急中生智要陳男花錢解慾,並介紹朱姓老闆娘協助他求職,陳男不疑有他持續騷擾。
後來女子急中生智,將老闆娘的手機留給他,聲稱會幫他找工作,隔天被告果真打電話給老闆娘,遭報警逮人、起訴,高雄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竊盜等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