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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許博允強吻女聲樂家涉性騷擾 敗訴定讞

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5年前擔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期間,被控利用參觀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排練、夜店續攤等機會,對翁姓女聲樂家毛手毛腳並藉機親嘴。(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5年前擔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期間,被控利用參觀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排練、夜店續攤等機會,對翁姓女聲樂家毛手毛腳並藉機親嘴。(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7/01/12 19:4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5年前擔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期間,被控利用參觀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排練、夜店續攤等機會,對翁姓女聲樂家毛手毛腳並藉機親嘴,導致她身心受創。台北市政府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將其市政顧問一職解聘,許不服,打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傍晚判許敗訴定讞。

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許博允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定許涉案事證明確,且沒有悔意,去年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翁女指控,101年8月27日,許博允前往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參觀排練時與她攀談,趁機撫摸她的手臂,接著大夥前往無名子餐廳聚餐,又多次上下撫摸她的後背;隨後,許搭她的車轉往夜店續攤,途中,坐在右前座的許不但用手碰觸她的身體,還在夜店敬酒時趁她不注意親吻嘴唇,令她十分反感。

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小組調查後決議,許博允性騷擾事件成立;翁女也控告許涉性騷擾。

檢方偵查時,翁女陳述當時過程,數度哽咽落淚,想到親吻那幕,更讓她泣不成聲,無法完整陳述。許博允則多以「不清楚、不記得」回應,對於被控親嘴一事,指稱「是禮貌性的親吻臉頰,非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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