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讓浩鼎派員「進駐」中研院 檢方:離譜
翁啟惠(見圖)同意讓浩鼎技術員直接「進駐」中研院學習,無償使用研究材料,甚至帶走研究成果,讓承辦檢察官直呼離譜。(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為取得中研院「醣分子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兩度對時任中研院長翁啟惠行賄,翁更同意讓浩鼎技術員直接「進駐」中研院學習,無償使用研究材料,甚至帶走研究成果,讓承辦檢察官直呼離譜。
張原本打算發行技術新股一五○萬股,作為取得該技術的交換條件,雙方也達成協議,但因經濟部認有疑義,張為使浩鼎盡快上市,對外籌資,最後放棄以此方式行賄。
中研院於二○一二年八月卅一日上網公告徵求技術授權後,張與翁另達成協議,以三千張浩鼎股票為對價,換取該技術專屬授權。
翁收受浩鼎股票後,指示研究團隊成員與張妻名下潤雅公司(與浩鼎同辦公室)簽定專屬授權備忘錄,翁更在備忘錄中同意潤雅可派員「進駐」中研院學習技術,並將生產出的醣分子攜出中研院,無償供浩鼎使用。
檢察官指出,技術移轉應是由中研院指派研究員至被移轉公司,使用該公司資源、指導製作,翁同意讓外人進駐中研院,無償使用中研院的材料,還帶走價值不斐的研究成果,真的是「史無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