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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刷開喇叭鎖性侵室友 佯稱「情侶吵架」還爆打她

    蘇姓男子以卡片刷開對門室友房門,不但性侵女子得逞,還將對方毆打成傷。(情境照)

    蘇姓男子以卡片刷開對門室友房門,不但性侵女子得逞,還將對方毆打成傷。(情境照)

    2017/01/03 11:3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在外租屋要小心!30多歲蘇姓男子去年11月清晨以卡片刷開對門室友房門,不但性侵女子得逞,還將對方毆打成傷,事後竟若無其事前往超商上班,再偷走店內17多萬元跑路,警方循線將蘇男逮捕,他承認所為,辯稱酒後亂性,台北地檢署聲押蘇男獲准,今依加重強制性交、業務侵占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蘇男與被害女子同住於北市中山區某分租套房,2人住所對門相望,因該層公寓均隔成套房、雅房出租,且房門僅有簡單的喇叭鎖,蘇男觀察一段時間後,於犯案前鎖定被害女子,趁對方隻身在家時潛入性侵得逞。

    去年11月3日清晨4時許,蘇男發現被害女子獨自在家,以卡片刷開對方房門潛入,趁著女子熟睡時霸王硬上弓,女子驚醒反抗,卻被蘇男毆打致鼻青臉腫,當時隔壁室友聽見女子呼救,曾敲門詢問,但蘇男卻摀住女子口鼻,對外喊說是「情侶吵架」,待室友離去後繼續逞慾。

    檢警發現,案發後蘇男離開住所,竟裝做若無其事前往超商上班,趁機搜刮店內營業所得,待下班後偷走逾17萬元潛逃,之後隨機入住大台北地區旅社,警方獲報後循線逮獲蘇男,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業務侵占罪嫌送辦。

    檢方庭訊時,蘇男坦承所為,辯稱當天喝了些酒,對於相關案情已不記得,因蘇男案發後仍前往超商上班並捲款潛逃,檢方懷疑他早已預謀犯案,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蘇男獲准。

    因被害女子檢具驗傷單提告,再加上蘇男證詞,且超商監視器也拍下蘇男犯案身影,檢方認定罪證確鑿,今將蘇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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