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煙火高風險 消防局:施放需有證照及事前申請
新北消防局昨晚在淡水查扣大量違規儲存炮竹煙火。(記者游承霖翻攝)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高空煙火浪漫但卻非常危險!新北市淡水一名蔡姓民眾今天凌晨0時許,獨自一人在住家附近空地燃放高空煙火,疑因探頭查看砲管內部時,不慎遭射出的煙火彈擊中頭部,當場死亡的意外。新北消防局呼籲民眾,由於高空煙火彈屬於法定管制的爆裂物品,需有合格證照,並在事前申請才能施放,。
新北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長程昌興說,為防止民眾在跨年期間,未依規定施放、囤積煙火,新北市消防局昨天晚上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特別針對淡水、八里地區特地派員前往查察。光在淡水地區就取締2件違規儲存煙火案件,共計查扣總重8.175公斤的火藥,依法開出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
程昌興說,煙火屬高危險物品,需要有專業證照人士才能施放,一般高空煙火釋放都需要事前勘查,並在施放前後都需詳細清點煙火數量,未爆彈也需統一集中銷毀。今天凌晨淡水所發生的意外事件,粗估煙火直徑約10公分,可能屬高空煙火,一般民眾無法輕易購得,至於發生意外的煙火從何處取得,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新北消防局呼籲,民眾應依照消防局公告的時間、地點進行民眾應依消防局公告時間及地點施放附有合格標示的爆竹煙火,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相關施放規定可至消防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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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天凌晨到場採證。(記者游承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