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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Timing算錯 老婆抓猴反被告

黃男當時與小夢停在此處(新北野柳駱駝峰)獨處。(記者吳政峰攝) 

黃男當時與小夢停在此處(新北野柳駱駝峰)獨處。(記者吳政峰攝) 

2016/12/31 16:05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掉漆徵信社!

62歲杜女懷疑同齡黃姓老公外遇,委請徵信社跟監,6月間接獲業者通報,指黃男跟一名40歲女子小夢(化名)在路邊車震,杜女立刻找60歲駱姓友人衝到現場,朝車內拍照,未料黃男與小夢衣著完整,杜、駱二女反被依妨害秘密、妨害自由罪移送基隆地檢署,檢方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杜女今年初發現老公舉止有異,懷疑在外有小三,苦無證據,花錢請託徵信業者跟監,得悉老公與小夢經常出遊。

105年6月25日,徵信業者發現黃男又載著小夢出遊,一路跟到新北野柳駱駝峰前,看到車子停路邊,疑似車震,趕緊電召杜女抓猴。

杜女氣急敗壞,找來駱女助陣,飆到黃男車前,一下車便拿手機朝車內猛拍,黃男大驚,猛踩油門直衝派出所報案,並讓小夢先行離去。

警方當下通知杜、駱二女到所說明,3人在警所內相敬如冰,杜女突然又拿手機拍黃男,引發不滿,提出妨害秘密告訴。

黃男還控,兩女試圖拉車門,因此加告一條妨害自由。

杜、駱2人承認拍照,但黃男與小夢衣著完整,未拍到私密部位;另否認拉車門,稱黃男當時開很快,想拉也拉不到。

檢方認為,駱駝峰與警所是公開場合,兩女拍照並無「竊錄隱私部位」,妨害秘密罪嫌不足;拉車門之指控,則查無積極證據。綜上,均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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