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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獲女方同意「硬上」 麵包師傅遭判刑1年8月

    宜蘭縣一名林姓麵包師傅未獲同意就嘿咻,女密友翻臉提告,宜蘭地院(如圖)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縣一名林姓麵包師傅未獲同意就嘿咻,女密友翻臉提告,宜蘭地院(如圖)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2016/12/31 10:02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名林姓麵包師傅與女子小美(化名)過從甚密,曾有3次性行為,某晚小美服用安眠藥昏昏欲睡,林男未取得同意即逕對女方性交而挨告,觸犯乘機性交罪,被判1年8月徒刑,林男賠償和解,獲緩刑3年,躲過牢獄之災。

    判決書指出,林姓麵包師傅和小美是認識多年的朋友,林想追求對方,去年10月起,幾乎每晚都到小美所住套房聊天,女方問過林男是否要成為她的男友?這段期間2人曾發生性行為。

    1個多月後某天晚間,雙方在套房共處一室,小美服用安眠藥欲入睡,林男問她「要不要做愛」被婉拒,仍自行脫去女方內褲性交,小美因感下體疼痛驚醒,一把將林男推開,案發隔天,林男透過LINE致歉,女方仍報警處理,全案移送法辦,被檢察官起訴。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林姓麵包師傅坦承犯行,並供稱小美當時回答「不要」,他以為是開玩笑,合議庭認定林男事前徵詢小美未獲同意,利用女方服藥後熟睡以致意識不清,而為性交行為,事證明確。

    地院合議庭認為,林姓男子血氣方剛,未能克制情慾而犯下罪行,但事後道歉和解,依約履行賠償,尚見悔悟之心,顯可憫恕,酌量減輕其刑,併予宣告緩刑,諭知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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