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假釋獲准 死者家屬怒批「他憑什麼?」
因酒駕肇事遭判刑6年定讞的葉冠亨,服刑至今3年5月,今已假釋出獄。(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葉少爺」葉冠亨因酒駕害死3條人命,被判6年徒刑定讞,入監服刑至今3年5月,表現良好獲准假釋。對此,死者李幸蓉大哥李富盛今表示,「他憑什麼假釋?」,家屬雖無權利批評,但也不免質疑葉冠亨可能是利用關係才得以假釋。另名死者陳岡逸的父親陳大儒則回應,葉冠亨已接受懲罰,「叫他以後自己要小心、改過」。
葉冠亨於101年4月時酒駕行經高雄市中央公園中華三路,因超速先撞到迴轉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當場死亡,隨後其丈夫3天後疑因傷心過度猝死,留下8歲孤女。而葉冠亨同車友人陳岡逸也不幸過世。全案造成2人直接死亡,1人間接死亡。
《蘋果日報》報導,死者李幸蓉大哥表示,葉冠亨判刑確定後,的確有賠償外甥女許小妹1000萬,但這不代表家屬已與葉男和解,「因為我的恨一直都在」。他也反問,「為何葉冠亨假釋大家要報導?他是名人嗎?」,還質問,難道表示抱歉,問題就能算了嗎?並不是只有他一人在痛苦。
李男更進一步指出,法院判他6年,卻只坐了3年牢就出來了,「沒想到法院刑期也有天花板,這樣是不可能杜絕酒駕的啦!反正撞死一個人頂多判6年,也沒有什麼社會責任,也不用強制戒酒或讓他永遠不能開車不能碰車,都沒有啊!」。
另外,死者陳岡逸父親陳大儒則表示,事情過去就算了,葉冠亨也接受了懲罰,沒什麼好說的,僅表示「叫他以後自己要小心、改過」。對於是否願意和解,陳男回應,事件發生後,都是死者母親處理,所以不清楚,但「我個人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