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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砍同事 他竟衝小吃店「借」刀

一名男子想拿刀教訓同事,跑到附近鹹粥店嚷著:「菜刀借一下,我要去砍人!」,新北地院判他5年半徒刑。(記者王定傳攝)

一名男子想拿刀教訓同事,跑到附近鹹粥店嚷著:「菜刀借一下,我要去砍人!」,新北地院判他5年半徒刑。(記者王定傳攝)

2016/12/28 17:0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洪一偉8月間晚上,在公司的員工宿舍和陳姓同事口角,拿出菜刀想砍陳男,但被旁人攔下。不料他不罷手,跑到附近鹹粥店嚷著:「菜刀借一下,我要去砍人!」老闆拒絕,但洪趁隙摸走菜刀,返回宿舍猛砍陳男數刀;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5年半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今年8月6日,當天兩人都待在人力派遣公司地下室員工宿舍,卻發生爭執,直到晚間8時許,兩人再度發生口角,洪氣得持菜刀砍殺陳男,其他同事見狀連忙阻攔並奪下菜刀。

洪男怒氣未消,2分鐘後,衝到宿舍旁的鹹粥店,對老闆說:「菜刀借一下,我要去砍人!」老闆聽聞當然拒絕,但洪卻趁老闆轉頭之際,摸走菜刀直奔宿舍,朝陳男頭頂、臉部及後腦杓等人體重要部位砍殺數刀,送醫才搶救救回一命。

法院審理時,洪男辯稱沒有殺人之意,也沒有說:「「菜刀借一下,我要去砍人!」而是跟老闆說要借菜刀割肩帶,回宿舍後卻遭圍毆,酒醒後才知陳男被割傷。

由於全案都有目擊證人、鹹粥店老闆也出庭指證洪有說「菜刀借一下,我要去砍人!」合議庭因此不採信他辯詞,認為他否認犯行,沒有賠償之意或舉止,還反控陳男傷勢是自己弄大,可見惡性非輕,犯後態度非佳,判刑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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