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投資精準攬客代操 她輸光資金不算詐欺
情境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李姓女子對外自稱「投資精準」,95年起陸續招攬、代操約780萬元資金,事後卻「操盤」到虧損殆盡,遭8名客戶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李女並非金管會許可的投資顧問,今將她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起訴,但詐欺部分,因檢方認為投資人均是基於自由意志、經過風險評估,才同意由李女代操資金,不能因投資結果不如預期就認定李女具備詐欺犯意,並未另行起訴李女詐欺。
檢警調查,李女於95年至99年間,多次利用學習花藝、瑜珈課程及參加兒子才藝班、學校家長會活動等機會,向他人宣稱自己「對股票有研究」、「投資精準」、「能快速獲利」,藉此招攬、代操約780萬元資金,並從中收受188萬5000元佣金,不料事後這筆資金在她操盤下竟虧損一空,眾投資人大感不滿,憤而控告李女詐欺及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檢方偵查後認為,為客戶執行投資或交易業務,依法須由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向金管會申請核准才可營業,李女並未獲得許可,確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應予起訴,其收取的188萬餘元佣金也應視為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至於詐欺罪部分,檢方認為,眾投資人是基於自由意志並經風險評估,才同意由李女代操資金,不能因投資結果不如預期,就認定被告自始具備詐欺犯意與犯行;且即使李女涉犯詐欺,也跟她違法代操資金屬於同一行為之想像競合犯,已為起訴效力所及,不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