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開女學生褲子看內褲 老師性騷擾遭判解僱有理
代課老師被指性騷學生遭解雇,他不服提告要求復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認為性騷擾成立,判決校方解僱有理,本案還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市某國中代課老師被指對女學生摸胸、捏乳,還拉開女學生褲子看內褲,遭校方解僱,老師認為遭誣陷,提告要求復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性騷擾成立,判決校方解僱有理,本案還可上訴。
女學生父親指出,涉案老師前年10月22日疑巡視學校的綜合大樓為由,帶女兒到綜合大樓頂樓,下樓時伸手摸女兒胸部,還拉開女兒的外褲看內褲,校方調查後,同年11月14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停聘,去年2月25日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議,認為老師行為不當,獲北市府教育局核准停聘。涉案老師申復和申訴皆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
涉案老師主張,校方沒有詳實調查,也無直接證據就認定他性騷擾,被害女學生事後承認說謊,還向他道歉,希望法院還他清白;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校方調查小組訪談8位相關師生和證人後,發現女學生對本案的流程和時間與相關證人相符,但涉案老師則交待不清,基於經驗和倫理法則,認為本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