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藉手機沒電 男拐少女回家性侵
暱稱「阿佑」的男子把小欣帶回住處,不顧對方反對強行性侵。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新竹市一名男子,今年6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少女小欣(化名),兩人相談甚歡相約夜遊,未料他竟稱手機沒電需回家充電,把小欣帶回住處,不顧對方反對強行性侵,小欣不堪受辱,驗傷提告;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判他有期徒刑3年2個月。
經查,今年6月初,該男透過手機交友軟體APP以暱稱「阿佑」結識小欣,並於6月底騎機車至小欣住處載她外出用餐、夜遊。未料,阿佑見小欣可欺,竟假藉手機沒電需回家充電,將小欣帶回住處。
阿佑不顧小欣反對,用身體將小欣壓制在床強吻,隨後將手伸入對方內褲內性侵多次,經小欣強力反抗不斷呼叫,阿佑才罷手。
法官審理時,阿佑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阿佑年輕氣盛,因一時無法克制自己,未能尊重被害人性自主權,戕害被害人身心正常成長,念他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對方原諒,審酌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