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醫前主任陳識中收回扣逾千萬 判12年
判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心臟內科前主任陳識中,從98年起,在辦理院內彩色超音波、全頁式圖機、24時心電圖機、心血管中心等申購案時,勾結業者收取13%至18%高額回扣,總計1268萬7657元,新北地院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陳12年徒刑,另外被控收賄的前院長沈希哲獲判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具有博士學位的陳識中原是萬芳醫院心臟科醫師,97年9月起,借調到臺北縣立醫院(改制前),期滿後,任心臟內科主任職務,每月薪資高達30至40萬,也是採購案的複審人員,複審結果可決定廠商是否可投標。
98年間,醫院公開招標「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業者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私下拜訪陳識中,達成決標價金18%回扣比例,陳識中先將一家投標公司以不符投標規格為由排除後,由博而美與另一間公司競標,最後博而美以底價570萬元得標,並給付57萬元回扣。
不僅如此,陳識中另與宜德醫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德全立儀器有限公司負責人合作,規劃含心血管照護中心在內的心臟科採購案,陳還假傳「聖旨」表示回扣要上繳「老大」,並帶業者拜會不知情的院長沈希哲,要求回扣10%以上。
雙方一拍即合,包含98年由陳所提出的「24小時心電圖分析系統」、「手提式心臟血管彩色超音波機組」、「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申購案,均與業者合作,收15至16%回扣,金額從5萬至36萬餘元不等,交款地點都在北市某雪茄店內。
其中,金額最大的「心血管中心」標案,陳識中除與業者達成13%共識外,還向業者謊稱「老大」要求先付一半回扣等,共收1155萬餘元;審理時,陳識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