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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錢、也要人!」 美工刀之狼重判8年

有多項性侵前科的男子楊敬平出獄後不到1年,今年2月13日凌晨見被害女子阿美(化名)在新北市板橋區獨自行走,尾隨後拿刀抵住阿美脖子,恫嚇「我要錢、也要人」,找不到財物就強吻阿美還撫摸胸部和下體才離去。(情境照)

有多項性侵前科的男子楊敬平出獄後不到1年,今年2月13日凌晨見被害女子阿美(化名)在新北市板橋區獨自行走,尾隨後拿刀抵住阿美脖子,恫嚇「我要錢、也要人」,找不到財物就強吻阿美還撫摸胸部和下體才離去。(情境照)

2016/12/19 11:5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有多項性侵前科的男子楊敬平出獄後不到1年,今年2月13日凌晨見被害女子阿美(化名)在新北市板橋區獨自行走,尾隨後拿刀抵住阿美脖子,恫嚇「我要錢、也要人」,找不到財物就強吻阿美還撫摸胸部和下體才離去,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強制猥褻等罪,重判8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楊敬平隨機尾隨50歲婦人阿美回家,趁她打開公寓大門,一個箭步跟上將她壓制,見她頗具姿色,嗆說「我要錢,也要人」,並掏出美工刀抵著阿珍頸部,翻找阿美皮包沒發現值錢物品,轉而強吻、強制猥褻她的下體等處,因阿美奮力抵抗發出聲響,楊男擔心驚動鄰居才離開,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逮捕楊男。

楊男庭訊時承認犯行,阿美作證時數度泣訴自己至今仍寢食難安,睡不好也吃不下,已罹患憂鬱症,不想再見到對方,也不想回憶這件事;高院認為,楊男僅為滿足個人財慾、性慾,就隨機攜帶美工刀鎖定夜歸女子劫財劫色,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也對阿珍身心造成嚴重傷害,雖然他已認罪,仍重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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