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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撞玻璃受傷餐廳有錯? 網友轟:罰比酒駕重

苗栗縣公館鄉一家餐廳疑因玻璃擦太亮,致客人撞到門牙搖晃求償,餐廳業者因而被罰。(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縣公館鄉一家餐廳疑因玻璃擦太亮,致客人撞到門牙搖晃求償,餐廳業者因而被罰。(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2016/12/19 11:0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婦人於今年5月至苗栗縣公館鄉一間餐廳詢問菜單及價錢,離開時邊走邊低頭看著手中的菜單,誤撞北側的固定玻璃門,導致臉部挫傷及左上正中門牙搖晃傷害。婦人憤而提告,法官認定餐廳有過失,依業務過失罪嫌判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宅神對此判決表達不滿,透過臉書轉po新聞並質疑「有時我不太明白這些法官入侵地球的目的是什麼?是帶來不可以常常擦窗戶的嶄新價值觀嗎?」許多網友也認為法官的判決十分不合理,認為婦人因自己走路沒注意所以撞到玻璃,卻要怪罪店家標示不清,並抨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錯還要造成別人的困擾,擺明了我不爽你也別想好過」。更有網友表示「以後缺錢就去撞玻璃,很好賺」、「地板太乾淨滑倒、太髒了也會滑倒,椅子不夠大不舒會跌倒太大會勾倒,反正都是業者的錯啦!」、「罰的比酒駕還重」。

餐廳業者無奈表示,大門一共有4片落地玻璃,其中2片電動門貼有「歡迎光臨」字樣,婦人離開時因低頭未查看清楚,撞上固定的玻璃門受傷,婦人自稱花8萬元去植牙要求他賠償,雙方在調解委員會時,他表明願意賠償2萬元,最後談不攏,婦人告上法院並求償16萬元,目前民事訴訟仍在審理中。

宅神朱學恆質疑,法官的判決難道是希望大家不要常常擦玻璃?(圖截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頁)

宅神朱學恆質疑,法官的判決難道是希望大家不要常常擦玻璃?(圖截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頁)

網友認為此判決無疑是助長奧客未來無理的求償行為。(圖截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頁)

網友認為此判決無疑是助長奧客未來無理的求償行為。(圖截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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