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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婉鈺控賄選 羅致政臉書駁「栽贓」挨告不起訴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提告羅致政涉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羅罪嫌不足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提告羅致政涉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羅罪嫌不足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6/12/15 20:1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參選板橋東區立委,今年1月,李召開記者會指控同選區的立委候選人羅致政在餐會中發放現金給里長,涉嫌賄選,羅開記者會反駁是「李自導自演的栽贓行動」,並在臉書發文指李此行為是「做掉我的拙劣招數」,李不滿提告羅涉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

    羅供稱,李已向里長查證,明知餐會上發放信封袋中裝的是國民黨動員支持朱立倫參選總統,里長先行代墊的各里動員餐費,竟在立委選前開記者會惡意栽贓他賄選,此負面指控恐造成他落選,他才會找該里長一起出席召開記者會澄清,臉書貼文也是為了澄清李的不實指控。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李在選前召開記者會質疑羅賄選,確實會影響羅選情,羅為自保找里長召開記者會,並在臉書上澄清賄選疑雲,屬為確保自身選情不得不的被動行為,認定羅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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