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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加幾個字...」遭拒 男吞下離婚協議書

    戶政事務所留存的離婚協議書,只剩約四分之一張。(記者游承霖翻攝)

    戶政事務所留存的離婚協議書,只剩約四分之一張。(記者游承霖翻攝)

    2016/12/14 18:12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新北市淡水一名62劉姓男子今天上午9時許,與妻子到淡水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相關手續辦妥後,女方前腳才剛走,劉男就突然走向櫃台,表示要更改離婚協議書內容,承辦人員婉拒表示「雙方在場才能更動」,引起劉男不滿,一時情緒失控,竟一把搶回離婚協議書,撕毀吞下肚,把戶所人員及來辦事情的民眾全都嚇傻了。

    警方調查,62歲劉姓男子與妻子,今天上午9時許,到淡水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申辦過程中,雙方並無多交談,大約半小時完成相關手續後,女方就逕自離去,不料,劉男又突然走回櫃台,表示針對離婚協議內容中,財產相關部分想再加註文字,遭戶所人員以「更改協議內容需要雙方在場」為由拒絕,劉男卻反駁道:「我只是加幾個字,等等就找她回來!」雙方因此發生口角。

    戶政事務所主管見狀也上前向劉男解釋,不料劉男情緒失控,一把搶走由戶所留存的離婚協議書,隨手撕碎揉成一團吞下肚,誇張行徑讓戶所人員及民眾全都看傻。

    警方據報到場將劉男帶回調查,訊後將他依毀損公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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