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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友關說吃官司 埤頭鄉長︰不再喝酒了

埤頭鄉長為友關說吃官司,他發誓再也不喝酒了。(記者顏宏駿攝)

埤頭鄉長為友關說吃官司,他發誓再也不喝酒了。(記者顏宏駿攝)

2016/12/13 13:45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埤頭鄉長吳錦潭,參加友人婚禮,遇到老友「中華民國徵信公會」副理事長王子豪,三杯黃湯下肚仍意猶未盡,婚禮結束後又去KTV續攤,王子豪深夜返家時「疑似」酒駕衝撞到田裡,警方巡邏經過下車協助,聞到王男滿身酒味,準備依酒駕送辦,吳錦潭接受關說趕到現場,滿臉醉意地對警大嗆「如果敢辦我朋友,就把你調走」,2名員警遭到壓力脅迫,沒有對鄉長朋友做酒測,接受調查後,吳錦潭如今被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罰金。

警方到場時,王子豪已下車,推稱駕駛已先離開,他只是乘客,但員警認為王男說謊,雙方越鬧越僵,後來警方無法證明王男就是駕駛,只能以其使用假造車牌,而用偽造文書罪函送偵辦。

該案發生於去年9月12日,吳錦潭(58歲)的友人結婚,在員林市辦理喜宴,家住台南市的「中華民國徵信公會副理事長」王子豪(54歲)也到場,王與吳錦潭在宴會中相遇,2人都喝了多杯烈酒,宴席在晚間9點結束,雙方還覺得意猶未盡,便前往埤頭鄉彰水路一家KTV續攤。

雙方喝到近1點才結束,王男打算開車回台南,不過對當地路況不熟,車子衝入農田,為巡邏的中和派出所洪姓、康姓員警發現,下車查看,此時王男在車邊,員警聞到對方滿身酒味,懷疑酒駕,但王推稱「我是乘客,駕駛已經離開」,員警不甩他,繼而又發現王男的車掛假車牌,員警打算保留現場,並將王帶回警局辦案,情況越鬧越僵。

此時王打手機給吳錦潭,吳立即跟6、7名「地方人士」到聲,吳一到場即因酒醉,情緒失控,對2名員警大聲咆嘯說「你若這麼行,你就趕快辦」、「你釐清三小…釐阿、釐阿」、「你現在就相嗆賭」、「如果要辦王子豪酒駕,就要把你調走」。

2名員警因遭受脅迫已影響公務進行,去電北斗警分局勤務中心要求支援,分局立即派來6名快打部隊員警,吳錦潭等人自知事態擴大,難以收拾,才停止咆哮。

王男事後並未做酒測,2名員警則接受調查,初步認為並無瀆職,因為員警無充份證據,證明王即為駕駛,只能以其使用假車牌用偽造文書罪送辦。

該案審理時,吳錦潭承認犯行,也接受檢方提出的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3年的條件,並向公庫支持10萬元罰金。王子豪則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

對於此案,吳錦潭表示,他感到萬分抱歉,特別是兩名員警,當時他因為帶著酒意,接到友人的請託,頭昏腦漲,有些不好聽的話(指要將員警調走)不經大腦就講出來,但他絕無此意,也無此能力,今後他將謹言慎行,也要戒酒。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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