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管收日子難過 摩鐵業者繳727萬換自由
李男管收1個月後繳清欠稅獲釋。(記者鄭淑婷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楊梅區一間摩鐵李姓前負責人,93年11月起到97年12月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漏報銷售額達3805萬多元,經北區國稅局查獲核定補徵營業稅、滯納金並課處罰鍰共879萬多元,李男清償160多萬元後就拒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到案說明時仍表明不願繳清,甚至脫產到前妻的名下,上月11日被裁准管收,管收近1個月後受不了失去自由的生活,要前妻繳清滯欠的727萬元欠款,下午重獲自由。
桃園分署表示,李男欠稅、罰金共879萬多元,只繳了160多萬元就拒繳,執行人員查出,李男99年12月14日收到第1次稅單繳納通知,10天後就將名下新北市汐止區土地與建物贈給前妻,並將領得的勞保退休金160多萬元,交付妻子在桃園八德區購屋。
桃園分署依法通知李男到案說明,他仍舊不願繳納、也不願提供轉贈給前妻的不動產拍賣,又曾隱匿、處分財產,上月11日被裁准管收,1個月後他受不了管收生活,要前妻替他繳清剩餘的727萬元後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