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友才籌得5000萬保證金 下午辦理交保
涉洗錢、背信案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今天下午以5000萬元辦理具保,而2億元書面保證也由蘇姓、韓姓2名友人出面,簽下保證書。(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今天下午依原交保條件、5000萬元辦理具保,而2億元書面保證也由蘇姓、韓姓2名友人出面,簽下保證書。
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任秘書王起梆等人涉洗錢、背信案,台北地院本月3日受理北檢起訴後,裁定在押的蔡友才5000萬元交保、並由資力足夠的保證人出具2億元書面保證,王起梆1000萬元交保,2人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每週1、3、5赴派出所報到。蔡友才前天提準抗告,昨天被台北地院駁回,今天下午蔡友才依原交保條件,辦理具保,2億元書面保證也由蘇姓、韓姓2名友人出面,簽下保證書。
4日凌晨2人當天皆覓保無著,暫還押看守所,蔡、王不服交保條件,前天各委由律師提出準抗告,王起梆請求降為500萬元,蔡友才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處分,但未提具體金額;台北地院昨裁定駁回2人的聲請,全案確定,不得抗告。
合議庭調查,蔡友才去年度薪資為913萬元,承審法官准予2人交保,而未予續押,已屬侵害被告人權最小的處分,金額是依其犯罪所得、資力、身分地位、所造成的損害而定,沒有違反比例原則,蔡友才日後除了刑責,還要面臨被害銀行的鉅額求償,因此5000萬現金保證與2億元書面保證,並不算過高。因此認定2人的聲請理由不足,昨天裁定駁回,今天蔡友才就依原本條件辦理交保。
王起梆則尚未辦理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