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婦離家躲拳 竟遭丈夫告通姦
情境圖。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趙姓婦人不堪長期遭丈夫家暴,決定不再隱忍,今年初離家報案並聲請保護令後,就沒再回家;丈夫卻懷疑她與黃姓男同事有染,才有家不回,頓時醋勁大發,怒控她與黃男通姦,另加告黃男和誘;台北地檢署調查,趙婦確實有聲請保護令,採信她不堪受丈夫家暴才離家的說詞,另考量此案查無2人通姦事證,今將2人不起訴。
今年2月,趙婦不堪遭丈夫家暴,負氣向警方報案,並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自此音訊全無,她丈夫雖多次聯繫,但仍查不到她的去向;某日,趙夫不知從何處聽聞,指妻子與黃男有染,頓時「見笑轉生氣」,怒控黃男誘拐妻子,並指控2人通姦。
趙夫出庭時指出,黃男在今年2月誘拐他的妻子,還與他妻子通姦3次;趙婦反駁,她因不堪忍受丈夫長期家暴才報案離家,她與黃男之間只是同事關係,沒有發生婚外情;黃男應訊時則指出,曾聽聞趙婦遭丈夫家暴,但未曾誘拐趙婦,更沒有涉及通姦等不法。
檢方調查,趙婦確實曾遭家暴而聲請保護令,採信她是為了避免再次遭家暴才離家的說詞;因趙夫提不出2人涉及通姦的事證,認定2人罪證不足,所以不起訴。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