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警涉強逼女子口交 檢方起訴求刑4年半
原任職新北市中和警分局的25歲蔡姓警員(圖),去年5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隔天竟循個資到女子住處,以聞到毒品味道為由進屋,強逼女子口交得逞。(記者姜翔翻攝)
〔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原任職新北市中和警分局的25歲蔡姓警員,去年5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隔天竟循個資到女子住處,以聞到毒品味道為由進屋,強逼女子口交得逞,事後還帶走擦拭精液的衛生紙滅證,女子不堪受辱提告,蔡員雖以100萬元欲和解,但仍被送辦;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因女子屢傳不到,原將蔡員依罪嫌不足不起訴,全案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女子現身,北檢今依強制性交起訴蔡員,求刑4年半。
檢方調查,去年5月某夜,在中和警分局值班的蔡員,接獲27歲周姓女子檢舉,指控有人涉嫌吸毒,蔡員留下對方個資後先請周女離去,隔天晚上竟換上便服前往周女住處,佯稱聞到毒品味,懷疑有人吸毒,進入周女居住的套房,蔡員確認周女僅一人在家後,隨即要求周女坐到他旁邊。
周女不疑有他,不料坐下後蔡員突猛抓周女胸部,並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周女嚇得花容失色,急忙推開,但蔡員又威脅:「妳不跟我做愛,我就不離開!」接著自行脫下褲子,周女欲奔逃出門,卻被蔡員抓回,上下其手,隨後強抓住周女頸部逼迫口交,逞慾後還將擦拭精液的衛生紙帶走,企圖滅證。
事後,周女不甘受辱至警局報案,警方約詢蔡員,他雖坦承犯行,但辯稱是兩情相悅,但因周女指證歷歷,警方調查後認為蔡員確涉性侵犯行,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並記2小過、調職處分,蔡員另以100萬元與周女和解;去年9月,蔡員因此案調職至汐止警分局。
北檢調查期間,曾屢次傳喚周女,但周女卻未到庭,檢察官因而依罪嫌不足將蔡員處分不起訴,但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諸多疑點未釐清,將案件發回北檢重查,檢察官再度傳喚周女,她才現身說明事發經過,並拿出蔡男LINE給她的訊息做為證據,檢察官調查後,認定蔡員確涉性侵犯行,今將他起訴,求刑4年半。
新北市警汐止分局則表示,蔡員目前勤務正常,持續進行關懷輔導及考核,有關本案靜待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