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教唆洩密案庭訊 馬、黃、江個別開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今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今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2016/12/01 14:38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今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出庭,另約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據悉,北檢今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偵訊被告馬英九;江宜樺由檢察官曾揚嶺訊問、黃世銘由檢察官梁光宗偵訊,3人尚未上演對質。

    目前馬、江、黃3人已分別進入第一、第二、第四偵察庭進行個別開庭。

    針對黃世銘所涉洩密案,去年2月高等法院已判刑1年3月,可易科罰金45萬7000元定讞;黃世銘去年4月繳清易科罰金,但此案也連帶使馬英九被告發教唆洩密等案,現由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院偵審中。

    告發者之一的律師黃帝穎曾指出,高院判決已指出馬有3次犯罪行為,分別是102年8月31日,馬拿著黃世銘的偵查中秘密,對羅智強及江宜樺做第1次洩漏。

    黃帝穎指出,同年9月1日,馬要求黃世銘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為教唆洩密罪;同年9月4日,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對江宜樺洩密,黃世銘依職務報告並無犯意,馬構成2次教唆洩密罪。

    針對馬被控於102年9月4日,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的部分,由北檢分他字案偵辦中;北檢今天即是針對此部分案情,傳喚馬、江、黃等3人說明。

    相關影音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出庭。(記者朱沛雄攝)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出庭。(記者朱沛雄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記者朱沛雄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記者朱沛雄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