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髮男警不滿記申誡 行政法院:沒丟工作不能告
一度因蓄長髮遭免職的保二總隊男警葉繼元(見圖),不滿遭保二記申誡,葉男提起行政訴訟,日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還可抗告。(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一度因蓄長髮遭免職的保二總隊男警葉繼元,不滿遭保二記申誡,葉男提起行政訴訟,日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還可抗告。
葉男去年11月30日上午8點到9點擔服備勤勤務時,未依規定在備勤室整裝待命,保二總隊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記他申誡,葉男不服,向保二總隊申訴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再申訴皆遭駁回,遂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指出,本案是主管機關的內部管理措施,依法葉男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警政署先前雖曾對葉男免職,但後來撤回,因此本案未對葉男的公務員身分和地位產生重大影響,駁回葉男提告。
葉繼元因蓄長髮屢遭懲處,3年內遭到58支申誡處分,去年底保二以「用餐遲到10分鐘」為由記葉繼元申誡,以湊齊免職所需的單年度18支申誡,隨即召開考績會將葉繼元免職,葉男與人權團體多次抗爭後,警政署在今年9月21日撤銷免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