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昔日同窗 假匯款單多填一個0露餡
一位陳姓男子,涉嫌詐騙昔日同窗好友,因筆誤在假匯款單多填一個0而露餡,士林地院今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4罪作出判決。(示意圖,與新聞內文無關。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30歲陳姓男子,因積欠債務,去年偶然聯繫上昔日同窗好友張男,竟起意行騙對方,誆稱投資房地產、介紹進手機遊戲開發公司工作,詐取52萬元,事後為了圓謊,又偽造手遊公司的合約書、工作證和還款匯款單,以證明有幫忙安排和還錢,卻筆誤在假匯款單多填一個0,匯款爆量到330萬,張男一查帳戶發現根本連33元都沒收到,控告對方詐財。
士林地院今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4罪,判陳男8月徒刑,外加可易科罰金的9月徒刑,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陳男同意全額賠償,予以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聯絡上張男,敘舊一陣子後即自稱是房仲業者,計畫投資買地,可與張男一起投資發財,張男信以為真,陸續匯款或面交共50萬元給陳男。
陳男又得知張男和其李姓朋友,對手機遊戲開發業有興趣,去年7月向2人謊稱自己也是某家以開發手遊著稱的娛樂公司製圖主管,可介紹他們到公司工作,錄取後可外派新加坡,但2人須先自費參加電腦課程;又稱自己因盜用點數的問題,被公司開除,賠款後才獲得復職,也要自費參加電腦課。2人誤信,共付出近2萬元的電腦課學費給陳男。
張男2人持續追問陳男工作安排的怎樣,陳為了推搪,去年11月至刻印店偽刻該公司和李姓執行長的印章,偽造合約書和工作證交給2人。
眼看即將紙包不住火,陳男只好主動招認,傳LINE給張男說「我還是要跟你說實話,對不起,買賣房子的事情都是我騙你的」,並於同日剪貼、影印匯款單,偽造匯款申請書影本交給張男,謊稱已先還33萬元,但假匯款單上的金額卻多填一個0,「爆量」變330萬。
張男一查帳戶,發現根本沒錢進來,連33元都沒有,才知又被騙,打去娛樂公司查證,也得到「查無此人」的答案,怒告陳男詐財。
陳男全盤認罪,同意全額賠償2人的損失,達成和解,法官考量他初犯又獲得被害人諒解,給予緩刑3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