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拋妻棄子 法官判子女免扶養病父
法官今判決認為老翁棄養妻小,子女無扶養生父的義務。(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周姓老翁年輕時拋妻棄子,晚年病痛纏身無所依靠,要求子女按月支付扶養費,讓他能在安養院度過餘生,反遭子女向法官控訴父親長期家暴,還一度想將子女推入河。經法官詢問相關證人後,認為老翁棄養妻小情節重大,子女們得免除對生父的扶養義務。
年近70的周翁向法官說,他41年前與廖女結婚後認真工作養家,在女兒及兒子分別就讀國中、小學時,妻子卻將他趕出家門,如今他已年邁且病痛纏身無法謀生,必須到安養院才能維持生命,故請求2名子女履行扶養義務,每月分別支付他1萬元,直到他死亡為止。
周翁的2名子女則向法官表示,兩人幼年時,父親曾意圖將他們推入愛河淹死,幸得鄰居力阻保護才倖免於難,兩人還在念小學時,父親便離家拋棄他們,20多年來對妻小不聞不問,是母親日夜兼差辛苦扶養他們長大。父親惡意離棄,經法院判准離婚。周翁年輕時未善盡扶養妻小責任,又有嚴重侵害子女生命的行為,請求免除對周翁的扶養義務。
法官詢問周家親友、鄰居等相關證人,得知周翁年輕時常對妻小家暴,甚至要將子女推入愛河,嚇得子女找鄰居求救,且長年賦閒未盡人夫及人父責任,如今雖因年邁病痛無法維持生活而請求子女扶養,但周翁過去長期棄家庭於不顧,已讓親子關係盡失,依法應駁回周翁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