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學生媽媽「看雞絲」 男師挨告和誘無罪
屏東謝姓女子與兒子的補習班老師互傳曖昧訊息,但法官判王男無罪。(情境照,非本文當事人)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屏東市某英文補習班41歲王姓男老師,涉嫌介入學生家庭,與學生的謝姓媽媽之曖昧訊息被學生爸爸發現,遭提告妨害家庭之「和誘」罪,但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並未以非法之手段促使謝女脫離家庭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不符合和誘罪要件,判決無罪。
根據判決書,王男在2014年10月30日至同年11月20日間,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向謝女傳訊,「去開room…試試看青春的肉體…做了像處女…欲仙欲死…技術檢定一下…看技術及雞絲可以嗎?」「懷孕了,房子妳挑一棟…我小康而已,別挑太貴。」「中了!你就離婚,老公要的支票我開…兩個小孩我養,改姓」。
謝女丈夫發現這些訊息後,憤而提告和誘罪,但法官審理認為,王男所傳的這些訊息,至多僅能認定引誘謝女與之通姦、離婚後與之另組家庭,「難認有違法之處」,復查無其他積極確切之證據足以證明犯行,判決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