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林國春義賣高麗菜涉賄選 張宏陸獲不起訴
張宏陸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國民黨籍議員林國春去年轉戰立委選舉,於去年26日舉辦義賣高麗菜做公益活動,活動廣告寫著「雲林直送3顆愛心高麗菜30元」,遭同選區競爭對手、民進黨候選人張宏陸影射「以公益之名,行賄選之實」,林國春不滿提告張宏陸涉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刑法誹謗罪,新北地檢署認為,此為選舉期間合理評論範疇,因此今予張宏陸不起訴處分。
張宏陸去年12月29日接受綠色和平電台訪問時稱,「我們的對手上禮拜在那邊賣高麗菜,當然他說是在幫助農民,但是這種遊走法律邊緣的做法,我們去檢舉他們,他們又不查」、「他還不是一次只賣1顆,是一次3顆一起賣,一次買3顆30元還送你環保袋」、「我們假如說小顆的,最小顆也有一斤多,你如果一斤15元,1顆也有20元,光2顆就超過30元,這樣子,這麼明顯的賄選」等語。
林國春翌日即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對張宏陸提告,強調出身菜農家庭,得知雲林產地高麗菜價崩盤,同鄉會希望北部有個分銷點,基於回饋社會、關懷弱勢,辦了義賣活動,活動直接跟雲林菜農購菜,現在產地價僅3至5元,環保袋也沒有多少錢,並由新北市家扶中心為活動見證,產地直送高麗菜義賣所得4萬0258元,均捐給新北家扶。
檢方調閱去年12月新北市零售市場的高麗菜價格每斤是36元,因此難認張宏陸所言非真,加上無證據證明張宏陸所言出於誹謗之直接故意,認定其罪嫌不足不起訴。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林國春日前舉辦義賣高麗菜做公益活動,活動廣告寫著「雲林直送3顆愛心高麗菜30元」,遭張宏陸影射「以公益之名,行賄選之實」。(資料照,記者陳韋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