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女友人擄人討債 男子遭起訴
2016/11/18 15:51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因得知簡姓女友人與黃姓男子之間有債務糾紛,決定挺身而出,今年5月間夥同2個小弟找上黃男,並將黃男載到秘密基地逼簽30萬元本票,黃男脫逃後急忙向內湖警分局報案,今士林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罪將李男起訴,簡女則獲不起訴。
起訴指出,44歲李男為了協助簡女處理債務問題,今年5月23日下午帶著小弟開車尾隨黃男出門,並伺機持電擊棒上前威嚇黃男上車,載往三重某公園旁的房屋內軟禁;黃男為求脫身,只好依李男等人指示,簽下30萬元本票。
經黃男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找到李男,並扣得犯案電擊棒,但李男到案時僅坦承擄人,否認逼簽本票;檢方偵查後認為黃男與簡女之間確實有財務糾紛,認定本案尚不構成恐嚇取財罪,今僅依妨害自由罪起訴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