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警逮3車手 2女嫌供稱經濟困頓才犯案

車手陳女(中)落網。(記者楊金城翻攝)
〔記者楊金城/台南報導〕台南新營警分局昨天逮捕許姓、陳姓2位女車手,再循線逮捕車手頭楊姓男子,2女嫌都說家庭經濟困頓,才受雇擔任領贓款的車手,警方存疑係推託之詞,今天將害人害己的3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新營分局從上月捉到的車手,鎖定28歲許女、20歲陳女2人行蹤,昨天下午4點多,警方暗中跟監許嫌2人在柳營郵局提款,並尾隨至新營區長榮路、復興路口時,見機不可失,當場攔下盤查,發現許嫌等2人身上持有4張人頭帳戶提款卡及現金1千元。
許嫌等2人坦承每日以2千元代價受僱於楊姓車手頭,楊嫌將提款卡交付給2人後,為降低在嘉義地區被查獲的風險,遂由許女開車載陳女至新營提款,並測試楊嫌所交付之提款卡有無遭銀行凍結,如未遭凍結就作為詐騙集團匯款帳戶使用。
警方依許女2人供詞,昨晚再釣出25歲楊嫌,在嘉義市逮捕楊嫌到案。
許嫌供稱因其祖母罹患癌症,陳嫌則稱其父於月前發生車禍重傷,均亟需醫療費用,因無固定收入才會受僱當詐欺車手。

警方查扣犯案證物。(記者楊金城翻攝)

車手許女(前左白衣)落網。(記者楊金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