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性愛技巧 色男媒介性交易前先「試車」
去年11月間,鄭男竟開口以教授性愛技巧、流程,與少女小玉(化名)發生性行為。(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與國中少女小美(化名)交往,卻媒介缺錢的女友從事性交易,不僅如此,陳與共犯鄭男透過網路搭訕少女,媒介她們援交,陳在載送少女到摩鐵等客人性交易前,竟在房間內與少女嘿咻,鄭也以教授技巧、流程與少女嘿咻,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陳8年9月徒刑、鄭7年2月。
檢警調查,年約20多歲的陳男於去年9月間,結識年僅15歲的少女小美,兩人交往後,小美因缺錢花用,提議自己也要下海賺錢。
不僅如此,陳、鄭兩人還透過網路刊登打工訊息,搭訕另3名少女,得知對方缺錢後,媒介她們從事性交易,共有11名男客上門,每次收費3500元至4000元,少女可得2000至2500元,其餘由陳、鄭平分。
去年11月間,鄭男竟開口以教授性愛技巧、流程,與少女小玉(化名)發生性行為;更扯的是,陳男載送小玉到摩鐵等待男客之際,竟起歪念,開口要求嘿咻,小玉也同意,此外,陳男也與女友發生10次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