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涉貪領不到退休俸 葛廣明告高華柱不起訴

涉貪領不到退休俸,中將葛廣明告前國防部長高華柱偽造文書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涉貪領不到退休俸,中將葛廣明告前國防部長高華柱偽造文書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11/15 12:2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前局長葛廣明,因卸任後未繳回公款,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年6月定讞,葛事後申請退伍,原獲時任總統的馬英九簽核,但國防部簽報總統註銷該命令,葛領不到退休俸,指控時任國防部長高華柱偽造人評會記錄涉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認為國防部對葛廣明的撤職程序沒問題,今將高華柱不起訴。

葛廣明指控,他於102年4月間向國防部表達退伍意願,隔月獲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核可,但高華柱為了將他「鬥到永無翻身之地」,竟以他有案在身為由上簽,請總統註銷前案命令,導致他無法領到退休金,質疑高華柱涉偽造他的撤職程序,除提告刑事偽造文書之外,另對高華柱提出民事求償。

高華柱則認為,若貿然讓葛退伍,葛將可一次領取中將階級的高額退休俸,但當時葛所涉貪污案仍未判決確定,國防部考量葛若被判有罪且須入監執行,國家沒有任何法源依據可追討該筆退休俸,恐嚴重影響國軍形象,因此才簽報總統註銷命令,暫緩同意葛的退伍。

97年間,時任軍情局中將局長的葛廣明,涉指示辦公室秘書將應繳回的專案經費370萬9000元帶回家,並挪用45萬元發放慰問金、獎金給下屬,高等軍事法院原重判葛14年徒刑,上訴期間適逢軍審法回歸普通法院審理,高法更三審改判他2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