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男酒駕BMW肇事 最高法院判3年2月定讞
2016/11/14 11:4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從事殯葬業的戴姓男子,沒有駕照又酒後開BMW逆向行駛,與計程車駕駛楊姓男子對撞,楊男送醫仍不治,戴男當場向警方自首,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酒駕肇事罪,判處戴男3年2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3月11日深夜11點多,戴男在高雄市「皇家貴賓KTV」喝威士忌酒作樂,隔天凌晨開著BMW離開KTV,竟以70公里速度逆向行駛進入中華三路和建國南路交岔口附近的地下道,撞上順向行駛的計程車運將楊姓男子致死。
戴男向到場的員警自首,酒測值高達0.88,被害楊男白天照顧中風父親,晚間開計程車維持家計,不料遭此橫禍,戴男辯稱因案發地點施工,標示不明才發生車禍。
高雄高分院不採信戴男辯詞,認為現場雖然施工,但已畫出明顯標示,案發時天氣晴朗、夜間照明充足,顯見戴男因酒精作祟,意識不清肇事,合議庭考量戴男自首,賠償160萬元和家屬達成和解,家屬也表示願意原諒,因此判刑3年2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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