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愛上小六女童偷嚐禁果 判賠65萬
一名19歲的李姓男工讀生在網路上認識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李男竟在女童畢業前夕帶到摩鐵性交、嚐禁果。(情境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名19歲的李姓男工讀生在網路上認識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李男竟在女童畢業前夕帶到摩鐵性交、嚐禁果,被判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確定。女童與家長對李男求償精神撫慰金,一、二審都判須賠65萬元。
判決指出,李男被訴於2013年間透過網路遊戲「唯舞獨尊」認識女童小芬(化名),同年6月間,小芬將畢業,李帶她到汽車賓館發生性行為,小芬父親得知怒告李男性侵害,刑事部分,李被判有罪確定。
民事部分,小芬與父親對李男求償精神撫慰金240萬元,一審判李應給付65萬元。李未上訴,但小芬與父親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當時雙方為男女朋友,發生性行為時非出於暴力或用不當手段,事後雙方持續聯絡,認為李賠償65萬元已足夠,駁回原告請求。此案還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