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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龍罰單!車牌不對 連檢舉人資料也附上

    呂姓市民的車牌是「JRA」,遭警方誤開罰單。(記者林宜樟攝)

    呂姓市民的車牌是「JRA」,遭警方誤開罰單。(記者林宜樟攝)

    2016/10/28 18:10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市呂姓市民日前接獲罰單,指他在嘉義縣騎機車違規未戴安全帽,被民眾拍下向警方檢舉開單;但呂姓市民並未騎車到該處,他發現,違規照片上的車牌跟他的車牌不同,更奇怪的是信件中還附上檢舉人的資料,讓呂姓市民傻眼。

    開出罰單的嘉義縣某警分局今天調查發現確有此事,該分局分局長表示,因承辦人員疏忽開錯單,又忘記取下檢舉人資料,不慎寄出,今天下午已請警員到呂姓市民家中處理罰單案件並致歉,也立即檢討改進作業流程。

    呂姓市民接獲罰單,指他在9月23日在嘉義縣某國小前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警方10月12日依交通違規檢舉逕行舉發,信件上另附上車籍資料、違規照片,但卻有一張檢舉人檢舉案件單;呂姓市民並未前往該處,他仔細檢視發現,自己的機車車牌後三碼是「JRA」,但照片車牌及檢舉單違規車號則是「JRJ」,明顯有誤;而檢舉人的電子郵件信箱和聯絡電話也隨罰單寄送,讓他接獲時相當傻眼。

    該分局長指出,檢舉人資料絕不應寄給被檢舉人,承辦人員有明顯疏失;經調查,應是處理檢舉案件時,承辦人員忘記取下附上的檢舉案件內容,與罰單一併寄出;該分局長表示,已檢討開單作業流程,並加強審核機制,不允許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呂姓市民收到的違規照片車牌是「JRJ」,他的車牌則是「JRA」。(記者林宜樟翻攝)

    呂姓市民收到的違規照片車牌是「JRJ」,他的車牌則是「JRA」。(記者林宜樟翻攝)

    呂姓市民收到檢舉人的案件資料。(記者林宜樟翻攝)

    呂姓市民收到檢舉人的案件資料。(記者林宜樟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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