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踩公園壞木棧道受傷 一審判南市工務局國賠

    張女於三年多前在台南都會公園踩空毀壞的木棧道而摔傷,一審判市府工務局須負國賠責任。(照中人與新聞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張女於三年多前在台南都會公園踩空毀壞的木棧道而摔傷,一審判市府工務局須負國賠責任。(照中人與新聞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2016/10/23 19:47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張姓女子於一0二年農曆春節時,走在台南都會公園環湖木棧道,因木棧道破損,張女踩空摔倒還遭園內野狗圍咬全身多處傷勢,她提國賠訴訟向南市府求償。一審以張女在木棧道踩摔受傷,市府工務局有管理疏失之責,判工務局須賠五萬四千多元。

    張女指出,一0二年二月九日,她與家人到南市仁德區的台南都會公園遊憩,走到環湖木棧道,因木棧道木材內部腐爛毀損,她剛好走過、踩空摔倒,接著被園內野狗圍咬,身體四肢挫傷、多處撕裂傷、腰部挫傷瘀血。

    張女表示,木棧道破損,市府工務局有管理、維護疏失;又被園內野狗圍咬,工務局對野狗的管理同樣有疏失,因此提出國賠訴訟,計算醫療費、往返醫院交通費、醫療器材、看護費、高價服裝與精神慰撫金,共要求償五十二萬四千多元。

    市府工務局反駁說,張婦就醫紀錄是指在公園被狗咬到,沒提到是木棧道損壞導致受傷的過程;野狗管理單位是動物防疫處,並非工務局權責,張婦主張難以採認。

    台南地院法官查指,南市工務局在一0二年十月通知產險公司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險理賠,足以認定張女確因都會公園木棧道毀壞而受傷,這部分,工務局難辭其責;至於野狗咬傷情節,並非公共設施建造後瑕疵產生的傷害,這部分,工務局不必負賠償責任。

    法官核算張女在此傷害事件所受損失,包括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與精神慰撫金共十萬九二四0元,考量其傷勢是在木棧道摔傷與野狗圍咬導致,依民法規定,酌核算張女有一半傷勢是木棧道毀壞造成,因此,張女可向南市工務局求償五萬四六二0元,此案還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