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復合就散布裸照!」 男迷昏前女友後猥褻
黃姓男子不想跟同公司上班的前女友分手,竟下藥將她迷昏後,拖到公司的廁所猥褻,還拍下裸照做為威脅,遭警方移送法辦。(情境照)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愛不到你就猥褻你!新北市一名28歲黃姓男子,與公司同事小風(化名)日久生情,不料女方交往半年後提分手,黃男用藥物迷昏小風,再帶往公司廁所猥褻、偷拍裸照,並威脅小風與他復合,小風回家向媽媽哭訴,並由母親陪同報案,警方訊後依強制猥褻、妨害秘密等罪,將黃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黃嫌與小風任職某物流公司,兩人雖屬不同部門,但黃嫌猛烈追求小風,讓她動心,日久生情成為情侶,但交往半年多後,女方覺得兩人個性不適合,因此提出分手,黃嫌則不願死心「勾勾纏」,希望可以重修舊好。
小風對於黃嫌的挽回攻勢不為所動,不料黃嫌竟竊取家中長輩的安眠藥物,趁公司午休時,在小風飲料裡下藥,黃嫌見小風一睡不醒後,將她帶到廁所內,不斷用性器磨蹭,更利用手機拍下小風裸胸及私處。
後黃嫌持裸照威脅小風「不復合,我就把照片傳出去!」小風回想才驚覺自己被下藥猥褻,返家後向母親哭訴,由母親陪同前往警局報案,黃嫌到案後,看著自己拍的裸照百口莫辯,但仍執迷不悟,強調「都是因為太愛她!」,警方訊後依強制猥褻、妨害秘密等罪,將黃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