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沒錢付醫藥費 怒嗆放火燒醫院判刑4個月
2016/10/17 14:4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馬姓男子3月間到中興醫院求診,不料卻因付不出醫藥費而跟院內保全發生爭執,馬男打電話報警後仍不滿意,又拿起手機直撥1999專線,當眾揚言「你今天不辦,我就放火」等語,結果反被警方送辦,士林地院審理後,今依恐嚇公眾罪將他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3月4日下午,馬男到中興醫院急診室看診,因沒錢支付醫療費用而跟院內保全發生口語爭執,他氣不過對方態度強硬,索性自己報警請員警前來協調。
大同分局王姓員警等人趕抵處理後,馬男仍不滿意,於是又在其他病患及家屬面前,拿出手機撥打1999市民專線,大聲宣稱「你今天不辦,我就放火」、「只好放火嘛,我不滿嘛,我不爽就放火嘛」、「中興醫院燒了不要怪我喔,我跟你講我是合法的喔,我先報告我要燒掉這中興醫院」等語。
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緊急派員前往現場,馬男這時又嗆「不放火幹什麼呢,你莫名其妙」、「我沒公權力,我就放火來挑戰」等語,結果反被警方認定有妨害秩序之嫌,訊後送辦。
士林地院認為,依據現場證人之證詞,馬男當時音量極大,除了市民專線承辦人員外,警員、醫護人員及其他病患、家屬也都聽見,甚至消防局還派員前去,足使在場人等心生畏懼,今依法將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