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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2次選舉蒐集個資攻詰對手 里長遭起訴

    高市里長連2次選舉蒐集不利對手的個資,印製文宣攻詰拼連任,結果遭雄檢起訴。(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黃良傑攝)

    高市里長連2次選舉蒐集不利對手的個資,印製文宣攻詰拼連任,結果遭雄檢起訴。(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黃良傑攝)

    2016/10/12 22:1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梁姓里長為求連任,涉嫌從不詳管道取得對手前科資料,99年間委由不知情的印刷廠印發攻詰對手文宣,連任後取得對方不利資料,4年後兩人再角逐里長,梁男又發送對手不利的文宣,使選民質疑其操守,經告發雄檢偵結,以違反選罷法起訴梁里長。

    起訴書指出,梁里長(55歲)參選高雄縣市改制合併後第一、二屆里長時,為求順利當選和連任,涉嫌於99年間,明知犯罪前科屬於個資範籌,經由不詳管道取得對手前科紀錄表,再交由不知情的印刷廠印製競選文宣,順利當選里長。

    103年間為順利蟬連里長,因任內可輕易知悉、查知對方個資,再次印製攻詰對方的競選文宣,公開指謫對方侵占里內財產,意圖讓對手落選,不過,被告梁里長堅稱文宣內容沒有虛偽不實,且是可受公評的公眾事務,否認有違反選罷法情事。

    雄檢認為被告不當揭露競選對手個資在先,印製、發送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文宣在後,因此,將梁里長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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