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眼睛業障重?行車紀錄器沒拍到 警察看到了
林男不滿將過程PO網爆料公社。(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明明沒人啊!」行車紀錄器沒拍到,但警察卻看到了,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昨晚開車行經忠孝東路七段左轉興中路口,車才轉過去,就被警方攔下來,員警說他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對他開出罰單,但駕駛反覆察看行車紀錄器,發現行人過了他才轉彎,他越想越不對,將整段過程PO在爆料公社供大家檢視。
南港警分局南港派出所長周復原表示,林姓駕駛行經忠孝東路左轉興中路,當時林男與行人都是西向東同方向,轉彎時疑被A柱擋住視線,看不到車頭左邊有人,當時行人被他嚇得都停下來,由於車頭與行人沒保持3公尺距離,未禮讓行人,因此予以告發。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列,小客車轉彎時未禮讓行人,可罰2000至2600元,路口監視器有拍下過程,當時確實有人在車前,如果不服可以申訴。
林男則說當時他向警方表示,轉彎時確定沒人,還拿出行車紀錄器證明「真的沒發現有行人在穿越」,但警方卻說「有看到就是有,不會騙你」,還說「罰單如果你不簽,我還是會照開,寄給你」,警方一再最後表示「看到就是看到了!」
林男無奈下,只好簽下罰單,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將影片PO網,希望大家幫忙來找碴,有網友說「波麗士大人眼睛業障重呀!」也有人支持警察,「轉過去時,左手邊A柱死角那裏有個人影」,但另有網友說「應該是警察看錯了,要去大廟走一走吧!」
林男不滿將過程PO網爆料公社。(記者姚岳宏翻攝)
林男不滿將過程PO網爆料公社,證實他轉彎時車前沒人。(記者姚岳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