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辯性侵是「國外打招呼行為」 一個鐵證打臉
47歲鄭姓富商涉嫌性侵友人未成年女兒。(情境照,非本文當事人)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自稱富商的47歲鄭姓男子,因為曾是女演員林依晨承認的男友而受矚目,但他卻涉嫌在2014年間性侵友人時年僅13歲的女兒,於最近遭到士林地檢署起訴。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少女向檢方指控,鄭男因為熟識其父母而經常到她家作客,於2014年3月她13歲時,開始對她做出親吻、撫摸身體、要求口交、性交等的行為,同年6月,鄭男開車載少女入住宜蘭溫泉酒店,在飯店、車上、少女住家,一共發生3次性行為。直到2015年11月,少女才在父親陪同下,赴醫院驗傷並提出刑事告訴,民事部分求償500萬元。
鄭男到案後辯稱,少女父親因為積欠她債務才編織謊言誣賴他,他從未與少女獨處,不論是遭指控的住處地下室、車庫的視聽室、少女的房間,都可以從外看見裡面,而2人擁抱、親吻,都是國外的打招呼行為,並無逾矩。
但檢方調查,少女的證詞描述與鄭男的身體特徵符合,認定鄭男確有性侵害行為,仍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全案現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