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林克穎引渡案判決逆轉 不用引渡回台還可交保

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被判刑4年定讞,林克穎潛逃回英國被捕,英國蘇格蘭高等法院今晚判決逆轉,判決林克穎不用引渡回台,且讓林交保。(資料照,記者劉志原攝)

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被判刑4年定讞,林克穎潛逃回英國被捕,英國蘇格蘭高等法院今晚判決逆轉,判決林克穎不用引渡回台,且讓林交保。(資料照,記者劉志原攝)

2016/09/23 20:3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被判刑4年定讞,林克穎潛逃回英國被捕收押,英國蘇格蘭高等法院今晚判決逆轉,判決林克穎不用引渡回台,本案還可上訴英國最高法院,蘇格蘭高院同時讓林交保,但林無法真正獲釋,理由是他另因在台脫逃案被愛丁堡地方法院羈押中。

一審時,英國蘇格蘭愛丁堡地方法院判決林克穎應引渡回台灣服刑。

法務部官員表示,英國蘇格蘭高等法院認為我方監獄條件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的規定,因此判決不用引渡回台,且讓他附條件交保,條件是他須交出護照,且每週要到警局報到一次,不過法官未當庭釋放林克穎,因為他另因在台脫逃,在愛丁堡地方法院還有一個脫逃引渡案,所以林如想獲釋,還要再向愛丁堡地院聲請解除羈押。

林克穎在英國法院審理時,主張台灣和英國沒有外交關係、台灣司法不公和監獄擁擠等理由,還引用高雄監獄人質挾持事件,指台灣監獄戒護人力不足,易發生暴力事件,並以台灣的監獄條件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作為主要抗辯理由,希望不要引渡回台服刑。

一審蘇格蘭愛丁堡地方法院審理時,代表台灣出庭引渡案論告的蘇格蘭檢察官傑克森(David J Jackson),曾利用出席研討會的機會訪台,了解我方司法和監獄狀況,二審時,蘇格蘭高等法院也找專家來台灣了解監獄狀況,法務部也派專家到高院法庭說明。

99年3月25日,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被判刑4年確定,民事判決林須賠908萬元確定;101年間,林冒用友人護照逃回英國,102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隔天林被蘇格蘭警方逮捕羈押迄今。

法務部、外交部也協助被害人黃俊德家屬,跨海向林克穎求償,英國高等法院已於前年宣判,承認台北地院對林的民事判決結果,林須賠908萬元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