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員工平均時薪15元? 南市開罰業者4萬元
涉違反勞基法不當扣薪的電信加盟店,台南市勞工局初步認定,僱主至少違反勞基法2條法令,將共開罰4萬元。(勞工局提供)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市某電信公司加盟店女員工,1個月工時達230小時,但7月離職後竟只拿到3,600元薪資,換算後平均時薪僅15元,讓她傻眼。台南市勞工局今日表示,經初步認定,僱主至少違反勞基法2條法令,將開罰共4萬元。
這名離職女員工日前上網發文指出,她7月底離職,離職前工時達230小時,超出勞基法含加班時數206個小時的上限,但8月23日收到薪資,竟發現只拿到3600元的薪水,抱怨台灣的低薪工作環境。
她認為,遲到扣薪或直接開除,她都沒有異議。不過,做了230個小時卻只給3,600元,很多扣款名目僅口頭告知,無法查明事實。
台南市勞工局9日立刻對這家電信加盟店實施勞動檢查,僱主也在10日向勞工局說明,勞工局表示,僱主宣稱加班費已算在薪資內,但離職員工的出勤紀錄不慎遺失。
勞工局指出,目前初步認定僱主違反未完全給付薪資,及員工出勤紀錄需保留5年等2條法令,將各罰款新台幣2萬元。另外,勞工局還要調查僱主是否真的把加班費,納入這名離職員工的薪資中,若是未屬實,將再開罰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