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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魔安粉底霜違規加防曬劑 前主播負責人獲緩起訴

    前主播張元培(左)所經營的美魔安生物科技,遭檢舉販售的粉底霜產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添加防曬劑,檢方今將張元培及美魔安緩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前主播張元培(左)所經營的美魔安生物科技,遭檢舉販售的粉底霜產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添加防曬劑,檢方今將張元培及美魔安緩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6/09/06 11:3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主播張元培所經營的美魔安生物科技,去年遭檢舉,指其販售的粉底霜產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添加防曬劑,張元培及美魔安因此吃上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官司;台北地檢署考量美魔安未對外宣稱產品的防曬功效,且張元培已認罪,今將張元培及美魔安緩起訴;美魔安須繳公庫6萬元、張元培須繳3萬元。

    去年9月至10月間,美魔安生技遭檢舉,指該公司販售的多項粉底霜產品,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擅自添加防曬劑;張元培應訊時指出,該項產品是外包廠商製造,美魔安並未對外宣稱產品具防曬功效。

    檢方調查,該產品所添加的防曬劑,若功效非用於防曬,而是作為產品的保護劑,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函釋的例外要件,可不須經主管機關核可,即能製造販售。

    檢方勘查該產品成分表,發現裡頭有標註添加防曬劑,美魔安雖未對外宣稱產品的防曬功效,但該產品所添加的防曬劑,的確是作為防曬功效,而非作為產品的保護劑,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核可才能製造。

    檢方考量張元培已認罪,且該公司並未對外宣稱產品的防曬功效,因此同意給予緩起訴,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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