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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開庭仍主張無罪

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記者王定傳攝)

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記者王定傳攝)

2016/09/05 13:0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味全混油案一審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4年徒刑,味全公司被罰1550萬元,上訴後,智慧財產法院今再開準備程序庭,魏應充步入法庭前不發一語,在庭內大都交由律師發言,他自己則主張無罪。

本案由於涉及《刑法》虛偽標記罪問題,上訴由智財法院審理,法院於今年7月首度開準備程序庭。

魏應充當時在庭訊時主張,他經營食品產業,一向注重品質,對各事業體員工均要求以品質為優先、滿足消費者對品質的需求,也對員工遵法、守法的工作態度,十分有信心。

他說,原判決把味全公司上下全體視為一個犯罪集團,不僅是對他個人的侮蔑,更讓一個有60年歷史的老牌子食品公司蒙受不白冤屈;如果因為社會輿論的壓力,認為必須有人對於油品事件對社會造成的紛擾負起最終責任,他身為當時味全公司的大家長,願意一肩擔起所有責難,但切勿因此而波及無辜員工以及他們的家人,影響他們的生計。

法院今再開庭,魏應充在庭訊時大都交由律師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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