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法式餐廳挨告 劉喬安今不起訴
劉喬安因開法式餐廳經營不善倒閉,而遭合夥人提告詐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詐欺罪證不足,今天將劉喬安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先前因涉跨國仲介賣淫案,一審被依妨害風化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除此案之外,劉喬安另因開法式餐廳經營不善倒閉,而遭合夥人提告詐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詐欺罪證不足,今天將劉喬安不起訴。
今年5月12日,劉喬安因涉跨國仲介賣淫案,與同案被告「戴姐」戴君儀、室友鐘宜姿等人到台北地院開庭,庭訊後劉喬安為了投資餐廳挨告詐欺案,緊接著到北檢出庭。
當時劉喬安結束北檢庭訊後,先一鞠躬及雙手合十,並表示:「我現在會用全新的角度出發,歡迎大家重新認識我,辛苦大家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