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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被小黃擋道 男持「1根黑黑的」比劃射擊判罰金

    北市1名計程車運將,去年底駕小黃行經通化街巷口,後方1輛轎車超車與他併行時,陳姓駕駛搖下車窗、右手拿著「1根黑黑的不明物體」比向運將作出射擊動作,還喊一聲「碰」。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北市1名計程車運將,去年底駕小黃行經通化街巷口,後方1輛轎車超車與他併行時,陳姓駕駛搖下車窗、右手拿著「1根黑黑的不明物體」比向運將作出射擊動作,還喊一聲「碰」。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2016/08/30 20:2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他拿著一根黑黑的指向我,我以為是槍,嚇得我趕緊趴到副駕駛座上!」台北市一名計程車運將,去年底駕小黃行經通化街,45歲陳姓男子開轎車超車與他併行時,搖下車窗、右手拿著「一根黑黑的不明物體」比向運將,作勢開槍還喊一聲「碰!」台北地方法院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陳男罰金5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運將被陳男突如其來的黑東西嚇到,直覺反應緊踩煞車,上半身趴到右邊的副駕椅子上,利用車門自保,陳男揚長而去,運將才敢起身報警。

    警方循監視器約談陳男到案,陳男在偵查時供稱,由於不滿計程車停在道路中央,才作勢舉槍喊「碰」警告運將,「那是我的習慣動作」,強調他沒有槍,他當天雙手戴黑色手套,應是對方看錯;但法院審理時,陳男承認當時手持甩棍,並非空手。

    法官認定,依社會常情,陳男作勢舉槍射擊的動作,已足以使人心生畏怖,陳男有重利前科,素行不佳,犯後認罪並向運將道歉,運將也表明不計較,法官因此輕判陳男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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