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0 16:2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某知名國小日前爆發男學生集體瘋傳女同學裸照,涉案的張等4名青年被告上法庭。刑事被依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責付家長帶回管教;民事方面,今(30)天下午判決出爐,法官認為,受害女同學求償有理,但求償金額太高,張等人需連帶賠償24萬,全案仍可上訴。
全案起因於,張童原是女同學好友,先騙對方拍裸照並取得,自己雖也給裸照,卻是網路上抓的。張之後再傳給同樣姓張、陳與邱等3位同學觀賞,遭學校老師發現,4人同時被告刑事,並附帶民事求償,要求240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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