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店索保護費 7人踢鐵板被判刑
宜蘭陳姓印刷工人揪眾到卡拉OK店霸桌,怒摔酒杯,索取保護費,7人被判刑,圖為宜蘭地方法院。(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陳姓印刷工人揪眾到某卡拉OK店霸桌,索取每月3萬元保護費,店家回答「考慮看看」,陳男砸破酒杯恫嚇說,「如果不要的話,就像杯子一樣,不用做生意了」,觸犯恐嚇取財未遂罪,法官判7人3月到6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103年6月,從事印刷業的陳姓主嫌以電話邀約友人,共赴羅東鎮一家卡拉OK店,告訴同夥說,「等一下會跟別人吵架,要多找幾人助勢」,不久共聚集11人到場,一行人霸占店內座位,喝令服務生限時把酒喝完,並要求見店家負責人。
李姓業者回店,陳姓主嫌開口要保護費,供稱拿錢後會負責擺平店內滋事者,李女未給明確答案,陳出言恐嚇,同夥在旁附和,李女心生恐懼打電話報警,一夥人沒拿到錢就被警方查獲,除了徐姓男子趁亂脫逃,其他10人移送法辦,均被檢察官起訴。
陳姓主嫌庭訊時坦承不諱,有些同夥矢口否認,也有人辯稱案發當天受邀喝酒,不知要向店家收取保護費,宜蘭地院合議庭審酌事證,認定陳姓主嫌等7人犯行明確,應論罪科刑,另外3人罪證不足,判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