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公嬤203刀致死 毒蟲自首獲大伯諒解判無期定讞
持菜刀殺死阿公、阿嬤的李志隆。(資料照,記者蘇福男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男子李志隆吸毒遭阿嬤訓斥,竟持菜刀接連砍殺養育他長大的阿公、阿嬤203刀致死,李男自首犯行,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審酌他坦承犯行、自首,並獲得大伯諒解,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27日晚間,李志隆在內門區住處找朋友一同拉K後,阿嬤訓斥他不要吸毒,李男竟抓狂,猛拉阿嬤撞鐵捲門倒地,又拿起塑膠椅、鐵椅猛砸阿嬤。
阿公聽到客廳傳出打鬥聲,急忙勸阻李男,李反而轉身前往廚房拿菜刀,朝無法動彈的阿嬤頭部等處猛砍182刀,阿公嚇得躲到房間,李男不放過阿公,又連砍他胸部等21刀,把從小養育他長大的阿公、阿嬤活活殺死。
李男隨後用棉被覆蓋阿公屍體,再拿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致使屍首嚴重炭化,李男始驚覺犯下大錯,趕緊打電話向警方自首殺害阿嬤。
一、二審都認為,李男連殺阿公和阿嬤兩位直系血親尊親屬,惡性重大,但考量李男自首殺害阿嬤,也承認殺死阿公,加上大伯願意原諒他,並向法官表示:「再給他一次機會」,因此歷審皆未處極刑,判決李男無期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